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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七十章 大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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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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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梁,林笛这个孙子结婚了没?家里还有什么人?”洪涛看着林笛那一张桃花盛开的脸,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他离了,父母不在京城,儿子让媳妇带跑了,家里就他一个人,你啥意思?”老梁看来也是经常来这里,说话这么会儿功夫,他手里已经拿着羊肉串啃上了。

    “啥意思?二八月,他这要是要闹猫啊!”洪涛盯着林笛和韩雪的背影恨恨的说。

    “嗨,一个未娶、一个未嫁,这不正好嘛,老林还是比较规矩的,从他手底下过了那么多女孩子,也没听说他玩过什么花花,你这个经理不错啊,我要是没媳妇,我也眼馋。”老梁倒没洪涛那么紧张,他在圈子混的时间比林笛还长,看惯了这些文艺男女们的分分合合,早就习惯了。

    “哼!小子,还敢打我们家人的主意,我不让你脱层皮我跟你姓!”洪涛的心情很复杂,这种情况他不是没想过,像韩雪这样的女孩子,长得又不难看,还有个好工作,生活优越,不知内情的人,一眼看上去肯定会有点想法。洪涛既希望她有个好的归宿,又怕她离自己太远,因为她的手里还攥着自己的一大半产业,在自己没成年之前,肯定是不能对她放手的,说自私也好,说无情也罢,这件事儿没商量。

    “对,不能便宜了他,来,你帮我一起吃,一会儿找他报销去,难得碰上一次他大方。”老梁并不理解洪涛的心情。把手里的羊肉串分给洪涛几根,然后又向卖烤鱿鱼的摊位走了过去。

    这个地方叫东华门夜市,在京城大大的有名。应该是开业最早、规模最大的一个大排档。每天从傍晚开始,这条一百多米长的街道上,就出现了一溜三轮车,还有搭上临时小棚子的,都是卖一些小吃之类的食物,每个摊位上挂着一盏汽灯,把整条街都照得如同白昼。

    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这段时间。京城最火的餐饮业就是这种大排档,东华门、新街口、鼓楼、北新桥都是有名、有规模的排档聚集地。后来展到几乎每个主要的十字路口都会聚集上几个或者十几个摊位,白天不营业。到了晚上却热闹无比,有些地方一直能营业到凌晨。

    这些地方的顾客刚开始主要是针对那些下班晚的人,后来喜欢晚上出来吃点东西、喝点小酒的人就越来越多了。这些拍档的规模也越来越大,等到歌厅这个玩意出现。大排档也就到了最高峰的时候。那时候稍微富裕一点的年轻人,晚上聚在一起,先去歌厅里嚎几个小时,然后大半夜的到这里来补充补充能量,是最时髦的生活节奏,也是京城正式夜生活的开始。

    如果赶上夏天,再赶上一个世界杯年,这里就成了人的海洋。熬夜看球的、喜欢夜生活的、加班的,全都会聚集到这些大排档里来。人多的时候能绵延出去一公里,马路边上全是坐在小马扎上吃饭的人,热闹极了。可惜到了九十年代末期,政府认为这样不卫生也有碍观瞻,于是全给清理了,这些街道倒是干净了,可是那种物美价廉的宵夜也就没了,那种自|由自在的喝酒侃大山的气氛也没了,再想吃宵夜,您就得往簋街这种饭馆一条街里跑。

    而且在这里分不出谁穷谁富,骑着自行车的工人和开着大奔的老板同样是坐在低矮的小木桌旁,吃着碗里的卤煮火烧,喝着廉价的小瓶二锅头,说不定还能聊几句,但是当他们离开这里之后,又变成了生活在两个不同阶层的人,几乎一辈子都不会说一句话。

    洪涛对吃需求很低,一碗卤煮、两个毛蛋就能吃饱吃好,同金碧辉煌的大饭店相比,这里才是吃,那里更多的是一种社交活动,饭菜是什么味道,他很少真正耐心品尝过。此时他就坐在一个小桌边上,吃着肉串和烤鱿鱼,喝着啤酒,虽然不是冰镇的,也吃得挺美。

    林笛的脸上就没那么轻松了,因为洪涛一口气要了二十串烤鱿鱼,看那个意思,还不太够吃,这玩意估计是这里最贵的食物了,八毛钱一串,洪涛的嘴每嚼一下,他的心里就抽动一下,可是他还得忍痛露出一个笑脸来,不光不能说不让吃,还得使劲儿吆喝大家使劲儿吃,因为韩雪也对这种玩意挺感兴趣。

    狠狠的宰了林笛一把,然后洪涛丝毫不给林笛献殷勤的机会,直接拉着韩雪就上车走了,把他和老梁扔在原地自己做公交车回家。不过洪涛没和韩雪提有关林笛的问题,看这个女人的样子,她恐怕还没感觉到这件事儿,洪涛目前也没想好到底该如何面对,所以还是先拖着吧,等忙完了谭晶和自己的事情再琢磨。

    录音棚里的事情忙完,剩下的事情就不是洪涛能左右的了,磁带的制zuò、行都由林笛和他的公司来完成,北方几个重点城市售要等五月初,而南方几个城市还要晚一些,趁着这个功夫,洪涛给自己和谭晶都放了一个假,让她回老家去看看,十天后继续回学校上课,否则她也快给开除了,即使有洪涛花钱托人帮她在学校里走后门,也不能缺课时间太长,那个年代的老师还没完全向前看,很多人还是有坚持的。

    送走了谭晶,洪涛也回到了学校,继续他初二的学业,现在他在学校里又属于一个异类了,不管是班主任还是学校领导,看着他的眼神都是怪怪的,虽然满脸都是笑容,但是下面总是藏着那么一股说不出来的味道。以前在小学的时候,洪涛就是异类,没想到到了初中,忍着忍着,到头来还是一个异类,藏都藏不住。

    “洪涛,这些天你跑那里去了?咱们都输两场啦,高建辉那个孙子找了一个傻大个到他们球队里,抽冷子就把咱们队给算计了,你得想想办法啊!”洪涛这半个月就没怎么参加篮球队的活动,见到黄毛的次数也不多,今天刚进教室,他就跑来诉苦了。

    “你还想着永远赢下去啊,对了,我有个任务要交给你,看到这两个名字没?把你认识的和不认识的人都传遍了,下个月初市面上就有这两盘磁带了,有钱的捧钱场啊,没钱的捧人场,到时候我给你们弄点大海报来,哥们给你签上字!”洪涛才不关心篮球队到底是输是赢呢,他对这个篮球联赛的热情已经过去了,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自己的歌星事业。

    “翅膀、穿越时空的歌?这是谁唱的?”黄毛拿着那张纸条,看着上面的两个陌生名字,不明所以。

    “谭晶、还有我!哥们要当歌星啦,哈哈哈哈哈!以后我封你为我的保镖,哥们出门的时候,你在我前面帮我驱赶人群,怎么样,你这个体格成不?”洪涛一想起自己将来出门还得戴上大墨镜的样子,就想笑。

    “你!?真的还是假的!?”黄毛这次没有马上顺着洪涛的话说,而是采用了疑问句,主要是这个消息太惊人了,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身边的同学会当歌星,这也太不可思议啦!

    “必须是真的,海报过两天就有了,到时候我给你拿一堆来,我给你这个任务必须完成,至少这几所学校里的人都得知道,这没问题吧?”洪涛现在手里既没磁带,也没海报,所以无法证实这件事,只能是靠嘴说。

    “那……那你以后还上学不?我们的联赛呢?”黄毛先想到的不是歌星不歌星的,而是洪涛的以后,他怕洪涛突然消失了,结果这个联赛也就随着他一起没了,对他来讲,歌星远不如联赛来得实在。

    “歌星是歌星,上学是上学,我这个歌星和他们不一样,我是咱们人民的歌星,所以我得扎根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间,你放心吧,以后等我开演唱会的时候,我带你一起上台唱歌,咱们球队的都去,还记得我教你们那个舞蹈不?没事多练练,到时候给我伴舞,怎么样?”洪涛有点小感动了,这些孩子不管是因为自己的钱,还是自己给他们创zào的环境,反正对自己还是有点感情的,这种被人想念、被人需要的感觉,并不是随时都能花钱买来的。

    “真的!?”黄毛脸上已经因为激动而泛红了,别说去伴舞了,能到演唱会现场的后台去看看,他就知足,那些歌星离近了看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一直都是他心里的一个疑问。

    “真的!去吧,先帮我宣传宣传去,记住啊,能让多少人知道就让多少人知道,可以不买,但是不能不知道!”洪涛拍了拍黄毛的脑袋,再次重申了一下自己的要求。什么时候都不能小看了这些中学生,他们才是流行前线上的主力军,你可以比他们跑得更快,但永远不可能比他们人数更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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