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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七十章 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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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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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彻底停了下来,几万人打着火把过来,被宁乡军一通乱砍乱杀,早已经散了。火把次第熄灭,眼前开始暗下来。

    可就在孙元的眼睛逐渐适应了昏暗之后,眼前突然一片大亮。

    十多个铠甲齐整的贼军从人潮冲杀出,看模样都是贼军中的家丁级精锐。

    “总算遇到抵抗了。”孙元突然来了精神,定睛看去,就看到先前被荆然一刀砍断枪杆子的那个头盔装饰着雄师棕毛般的盔缨的敌将又杀出来了。

    这一回,他手上的长矛换成了一把斩马刀。他没有骑马,右腿好象受了伤,就这么一瘸一拐地冲在队伍的最前头。

    孙元小小地感觉意外:这厮竟然这么快就跑这里来了,还如此顽强,倒是条汉子。好,某就给你一场配得上你的死亡!

    这个跛脚将领张着嘴大声吼叫,奋力勒束部队,以滑稽的肢势在人潮中蹦蹦跳跳,不住地驱使着乱军调头杀来。可惜,贼军终归是贼军,在这种大崩溃的情形,就算是九边镇军一时间也恢复不了秩序,更何况是这些没经过军事训练的流民。

    根本没有人理会他,一口杀了两人之后,贼军不但没有恢复过来,反将那十多个精锐也冲散了。

    那人连头盔都被疯狂的人潮给挤掉了,只张着嘴不停地吃着沙子。

    孙元突然有些同情起他来,又觉得可笑

    。

    两个宁乡骑兵挥舞着马刀冲上去,那敌将面色一变,不退反进,暴和一声,手中斩马刀向前一挥。

    这一声却是如此之大,让高速冲刺的战马明显地一个停顿。

    白光闪烁,那柄长刀瞬间将战马的头颅斩了下来。

    大团血花开放,马上的骑士摔倒在地。那个贼军将领冲上前去,一刀把落地的骑兵砍死。另外一个骑兵见战友阵亡,发出一声悲怆大吼。可就在这个时候,那敌将的斩马刀又是一闪,直接破开他的胸甲,几乎是用蛮力将之扫下战马。

    这是一把什么样的刀啊,长约一米五十,刀柄用的是上好的白蜡杆,鸡蛋粗细。刀背厚如拇指,刃长两尺半,做牛尾状,样式颇有点像宋制朴刀。

    宁乡军中常见的苗刀与它比起来,就是个小弟弟。

    据说,斩马刀最早出现于唐朝,乃是步战用刀。后世还有人说,这种刀就是传说中的陌刀。唐时,步兵身着厚甲,结成阵势,专门用来克制骑兵。下砍马腿,上削人头,战时,整齐的军阵如墙而进,所经之处,人马俱碎。

    刚才这厮的两刀,还真有这个味道。

    一刀将那个骑兵砍下马后,那跛子以常人没有的矫捷跃上战马,手中斩马刀舞成一团白光。

    又有两个宁乡骑逼上去,那厮又将一人斩下马去。另外三人眼睛都红了,可敌人兵器长过他们手中的马刀,一时却是攻不上去,内心之中也有些惧了。

    孙元抽了一口冷气,敌将的强悍出乎他的意料。先前他被荆然一刀砍断枪杆子跌落到人潮之中时,孙元内心中未必没有轻视之心,觉得这就是一个普通的贼军军官。

    却不想,第二次见面,这厮的武艺让他大感意外。

    看他的勇悍程度,已经不逊色于犟驴子。整个宁乡军中,怕是只有朱玄水才能轻易将他拿下。

    当然,如过傅山在此,一招之中就能解决此人。可惜,傅青主此刻却不知道在哪里。

    先前这个跛子之所以在荆然手头吃了大亏,一时因为没有防备,即便他武艺再强,一抵过过借助战马冲刺速度的一刀

    。而且,他手中的兵器也不对,若换成这把斩马刀,最后的结果谁也说不清楚。

    “一员虎将。”孙元心中赞叹,将刀收回鞘中,也不废话,抽出手铳,瞄准他的身体,击发。()换枪,击发,一口气射出两颗灼热的弹丸。

    痛楚的大吼如同霹雳,竟将战场上的喧嚣都盖住了。滚滚黄尘中,那贼军将领手中的武器落地,只用右手紧紧地捂住左胳膊。血红色的眸子从前方狠狠盯来,如此醒目,里面尽是不甘和愤怒。

    孙元也懒得理睬他,手铳的扳机绕着双手食指转了一个圈儿,就麻利地别在腰带上。然后向前一指:“取此人头颅者,赏狗头一个!”

    傅山当年说得对:战场之上,武艺再高又能如何。杀人,无论什么样的武功都比不上手枪,比不上强弓硬弩来得直接、高效。

    “取此人头颅,赏狗头一个!”所有人都大叫着,冲了上去。

    那受伤的敌将一张脸在夜色涨成紫红色,一拨马头调头便逃,同时又是一声大吼:“你们什么人?”

    “某乃扬州镇总兵官孙元是也!”

    孙元也夹了一下马腹冲上前去,眼角落到刚才那人落地的斩马刀上。那刀还真是锋利,落地之后,直接刺入泥土,长长的刀柄在空中微微颤动。

    这刀应该不错,孙元心中一动,一把抓在手里,朝前一挥,轻易地就将一个贼人砍做两段。

    “原来天下第一铁军宁乡军,好好好,某输在孙太初手中却是不冤。”说话中,那人的战马跑得更快,背影显得有些仓皇。

    “糟糕,是他……”孙元心中突然一动,然后面色大变。

    “他是谁?”身边,余祥问。

    “此人就是刘超,竟让他逃了!”孙元一脸森然,忍不住想给自己一记耳光。这人不是跛子吗,刘超右腿就是瘸的。而且,此人武艺如同高强,身上铠甲也极是精良……我早就该想到的

    。

    今日若是杀了他,这一战也就结束了。

    如果让他跑了,岂不是让战局平添许多变数?

    孙元:“追上去,杀了刘超!”

    “杀刘超啊,杀刘超啊!”

    所有人都同时发出大喊。

    ……

    天渐渐亮开,然后又被飞扬而起的尘土染成油菜花的颜色,阳光下的天空如同害了肝病的病人。

    追击,追击,不停的追击。

    宁乡骑兵军不停换马,咬着贼军的尾巴不停向前冲,只要遇到落在后面的贼人,就是一刀挥出。

    杀到最后,马刀上满是缺口,手都软得没有知觉了。

    这种没有任何抵抗的大屠杀一样的仗打到最后也没有什么意思,宁乡军骨子里还是非常骄傲的,敌人越强他他越带劲。可眼前的敌人连象样的武器都没有,任何提得起精神来。

    到后来,他们也懒得在动手,看到敌人,就骑马向前一冲,贼人就跪在地上大声求饶。

    孙元也懒得接收俘虏,这事自有后面的马士英负责。庐凤军不堪使用,正好用来做这种事情。

    等到日上中天,前方出现一道窄窄的亮光,定睛看去,正是一条有着宽阔河床的河流。这条河已经近乎干涸,河水只没到人的小腿。

    如果没有猜错,这里定然是睢水。

    孙元心中吃了一惊,他也没想到部队竟然用六个时辰就杀了三十多里地。换成其他军队,早就跑垮了。

    很快,汤问行那边就传来了好消息,在北面十里地发现刘超老营,已经被他顺利拿下了。

    也就是说,这一仗打到现在已经结束。刘超军已经被彻底击溃,可惜刘贼已经走脱

    。方面五十里地的战场上,几万人乱蹿乱跑,要想将他找出来根本没有可能。

    即便是前方,依旧有三千多贼人正疯狂地逃跑。一到河边,见水浅,所有的人都扑腾着下水,将一条睢水糟蹋得浑浊不堪。

    还好大旱数月,睢水里的水量只不过是往常的十分之一。否则,今日这几千贼军只怕都要尽数淹死在这里。

    孙元:“传令下去,战斗结束了!”

    “将军,需要打扫战场吗?”一个传令兵问。

    孙元苦笑,看着跪在路边瑟瑟发抖的俘虏,喃喃道:“这战场值得打扫吗?”

    这群俘虏都是面黄肌瘦,衣衫褴褛,跟叫花子没什么区别。

    他跳下战马,身上腾起一层灰尘,然后就被呛得剧烈地咳嗽起来,感觉牙齿里全是沙子。

    所有的骑兵都同时下马,掀掉头盔,顾不得睢水已经被贼军搅成一泓黄汤,趴在地上大口大口喝着。

    孙元本想制止这种不卫生的举动,想了想,还是罢了。从昨天到现在,大伙儿都没正经喝过水。鏖战了一夜,汗水出了又出,都快脱水了。

    他全身放松下来,脱掉鞋子,将脚伸进水中,感受到那一丝舒爽的清凉,只感觉是如此惬意。

    手轻轻抚摩着那把斩马刀,孙元这才有些吃惊。这把刀看起来黑黝黝好象没有任何出奇之处,可刃口却极为锋利而且硬度颇高,上面还有棉絮状的花纹。再看刀身,却是另外一种材制。想来,刘超这把斩马刀使用的是包钢法铸就的。

    这种铸刀法因为工艺繁复,并不常见,一般只用在倭刀上面。明朝制式军刀为了节约成本,都不会这么干。

    这把刀落到孙元手头,先前也不知道斩杀了多少贼兵,到现在刀口上却没留下半点痕迹。看其质量,却不迅色于卢公赠给自己的那把雁翎刀。

    他站起身来,双手握柄,挥了挥,感觉无比顺手。这大概是这场战斗最有价值的战利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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