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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金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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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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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鹿之战,据历史文献记载,发生在四千六百多年前。当时的黄帝部落联合炎帝部落,与东夷集团中的蚩尤部落在现今河北省境内的涿县一带展开了一场大战。战争的目的,是双方为了争夺适于放牧与农耕的中原地带。这场战争的影响极为深远,炎黄部落大胜,黄帝部落与炎帝部落合并,成为了后来的华夏族,这也是古代华夏族由野蛮时代转向文明时代的开始。正因为如此,华夏国的子民才会把自己成为炎黄子孙,是华夏民族的源头。

    关于逐鹿之战,华夏国有着无穷无尽的传说,过程曲折迷离,至今许多事情都已经无法考证。神话传说中,蚩尤是上古东方九黎族部落首领,为“兵主之神”,是为华夏国的战神,又被人称之为“九黎之君”。据说他有兄弟八十一人,个个都能能呼风唤雨,拔山裂石,拥有着非凡的能力。在战争的前期,黄帝部落节节败退,后来天神派九天玄女下凡,教授皇帝兵法,并且赐予了轩辕剑,自此才占到了上风,最后击败了蚩尤,统一了中原。

    逐鹿,不管是在姜华所在的那个世界,还是在这个全新的世界里面,都占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姜华从离道人的口中得知了逐鹿之地的所在,与莘岚一起,直接破开虚空,前往那里。

    “华子,你相信离道人所说的话吗?”路上,莘岚皱着眉头问姜华。离道人所说的一切,太过匪夷所思,与他们所知道的大相径庭,不得不让人有所怀疑。

    “他说的都是真的。”姜华沉声说道。他的精神力无比的强大,离道人临死之时的话语,句句真实,若是撒谎的话,根本就不可能骗过他。

    “华子,你现在就去逐鹿之地吗?按照离道人所说,那里无比的遥远,而且异常的凶险,几乎没有什么人进去之后还可以活着出来。”莘岚担忧的说道。

    “莘岚,如果没有轩辕剑的话,我根本就无法救我我的父母,所以我必须的去逐鹿之地!”姜华坚定地说道。

    姜华和莘岚两人手牵着手,在虚空之中穿行,速度奇快无比,周围的大地山川眨眼间就被摔在了脑后,可惜的是无论两人的速度如何之快,却也总是难以走出神仙湖的范围。神仙湖真的就像是仙界之中的湖泊一般,无边无际,碧波万顷,姜华竭尽全力赶路,三天三夜之后,眼中却仍然是神仙湖。

    “华子,这是怎么回事?这神仙湖真的有这么大吗?”莘岚皱着眉头,忧虑的问道。

    “恩,确实是这样,这个湖泊的广大远远超出我们的意料之外。”姜华肯定的说道。他的感觉非常的真实,虽然总也走不出神仙湖的范围,但他每日所见的景物却是不同的,他相信不是中了幻法,亦或是被困在了法阵之中。

    姜华和莘岚连续赶了十几天的路,走了也不知道多少千里,终于在第十五天的时候,走出了神仙湖的范围,进入了一个名为金乌城的地方。

    “终于走出了神仙湖,这就是金乌城吗?”姜华和莘岚脸上满是激动之色。

    “这是金乌城,前面在经过银月岭、巫峡镇、落日坡,就可以赶到传说中的逐鹿之地了。”姜华望着高大的城墙,感慨的说道。

    “华子,这个世界究竟有多大啊?”莘岚的脸上写满了惊讶,仅仅是一个神仙湖,他们以穿越空间的方法就走了十多天,如此推断的话,这个世界大的让人不敢想象。

    “难以想象啊!”姜华叹气道。从神仙湖到这金乌城至少走了上万里路,而姜华所在的地球赤道也不到一万多里。更何况金乌城之前,还要经过银月岭、巫峡镇和落日坡。

    “走,我们进去买点好吃的东西。”姜华对着莘岚笑了笑,说道。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他们的嘴里都快要淡出鸟来了,虽然不愁吃不愁喝,但却总是感觉少点什么。

    “恩。”莘岚兴奋地点点头,这些日子把她闷得都快要发疯了。

    姜华和莘岚两个人从虚空之中走出来,顺着大路慢慢地朝着金乌城内走去,其实他们的速度还能更快一些,但却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们并不想显得太过显眼。即便如此,光彩照人的莘岚依然引来了不少人的目光。

    雄伟的金乌城充满了岁月的沧桑感,城墙高大厚重,足足有二十三米高,城墙之上足以并排跑上十几匹骏马。高大的城楼更是恢宏壮阔无比,宛若天穹之上坠落而下的城阙,古朴而又雄伟。

    护城河宽足有几十米,深约有十几米,里面虽然有朵朵莲花在绽放,但若仔细看的话,却可以看见里面有凶猛的食肉动物在游动,尽是些从没见过的物种。

    关于这座古老的城阙有着种种传说,从其名字就可以看的出来,与神话传说之中的神鸟“金乌”沾边,笼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终于到了。”望着身前宏伟的巨城,姜华拉着莘岚的手,向着里面走去。走过吊桥,通过护城河,进入了城门之中,对于这样的年轻男女,并没有人过来盘问。

    进入金乌城,入眼处是无尽的繁华与兴盛,车水马龙,大街之上人流熙熙攘攘,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叫卖之声此起彼伏。望着大街之上尽是身穿古代服饰的人,姜华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了华夏国的古代。

    “上好的狐狸皮,三十两银子处理!”

    “千年人参,真正的老参王!”

    “本酒店新开业,第一天优惠大酬宾!”

    “冰糖葫芦...”

    真是一座热闹而又繁华的巨城,街上摩肩接踵,男女老少,形形色色,种族繁多。有金发碧眼的人,有黑发黄肤的人,还有绿发、紫发等甚至偶尔还能见到高大魁伟、生有兽耳的非人族。

    “这真的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吗?”莘岚紧紧地挨在姜华的身上,小声的问道。看着眼前的情景,她感觉有些不真实。

    “别担心,有我呢。”姜华对着莘岚笑了笑,拉着她在人群中快速的穿行。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一直都在荒野之中行走,突然间进入这样的大城,真的是感觉恍如隔世。

    “这里我喜欢。”莘岚说道。

    “那好,我们可以在这里多呆几天。”姜华笑着说道。

    “真的吗?”莘岚心中一喜,但随即说道,“我们不是还要急着去逐鹿之地吗?”

    “没关系,反正已经已经来不及了,不如在这里多呆一会。”姜华说道。他在败走轩辕世家时,曾经说过要在半个月之后再攻轩辕家,无奈如今被持兵弄到了这个一个奇怪的世界来。短时间内既找不到轩辕剑的下落,又不知道该如何回去,只能无奈的放弃。不过姜华并不担心什么,他相信只要轩辕世家找不到莘岚,而自己又迟迟不现身,那么他们绝对不敢那自己的父母怎么样,相反,他们还必须要好生的照料,因为那是他们与自己交涉的唯一筹码。

    “嗯。”莘岚兴奋的点了点头,绝美的脸庞靠在姜华的身上,满是兴奋的神色。

    “老板,这个冰糖葫芦咋卖?”姜华拉着莘岚,走到一个商铺的旁边,指着冰糖葫芦问道。

    “哎,客观您好!这冰糖葫芦三个铜板一支,请问客官您要几串?”老板见生意上门,一张脸笑得就像是盛开的花一样。

    “三个铜板?”姜华微微一愣,他这时才想到这里不是地球,他卡里面的几百个亿根本就用不上。

    “我们要两串。”莘岚这时伸出纤纤玉手,手里面捏着一个白色的银块,递过去说道。

    “好嘞客官,请您稍等,马上给您包好。”老板笑眯眯的说道。

    “莘岚,你从哪里弄来的?”姜华轻声问道。

    “这是我自己的收藏。”莘岚笑着说道。

    “传说中,西方的龙喜欢收藏一些金银珠宝啥的,没想到我华夏国的神龙也有这个爱好。”姜华腹诽道。

    “华子,走吧,我们先去找个地方住下来。”莘岚接过老板递过来的冰糖葫芦,说道。

    “恩。”姜华点点头。两个人肩并肩的走了,却没有发现在人群之中,一个年轻人,正在用火热的眼光死死地盯着莘岚,眼中满是火热的光芒。

    这里的物价并不高,仅仅是一小块银子就可以租一间大房,可以在里面住半个月。

    “通灵之术!”一切妥当之后,姜华将苍鹰王召唤了出来,吩咐它出去猎杀一些珍惜的物种,一次来换一些金钱,毕竟用莘岚的钱让姜华感觉有些不舒服。

    这是一些过度章节,我尽量写的多一些吧,但绝不会超过三千,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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