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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六章 暗流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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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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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已是深夜,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黑水河上游的一处所在,三面环山,一面临水,居高俯瞰下去,就只能看到无数顶的帐篷,密密麻麻形成了一处宛如城市般的集地。【】

    敕勒川。

    这里就是黑水河一带水草最为丰盛的牧场,每一年春夏之交,都会有无数的牧人赶着大群的牛羊来到这里,自发的组成一座庞大的集市,长久以来,约定俗成,这地方便也成了整个黑水河流域最繁华的地带之一。不但蛮荒百族在此互通有无,甚至就连远在十几万里之外的中央皇朝,每年也都有不少的马帮商行,常驻于此。

    不过,这时候已经是半夜时分,集市内外也早已经灯消火寂,一座座帐篷,门户紧闭,都进入梦乡,偶尔有一两声牲口发出来的低鸣声,却也显得这里越发的安宁和寂静了。

    黑水河对岸有蛮荒神庙镇压妖族,所以这地方所在,人烟繁盛,极少有妖怪生事,牧民们也没什么警觉,一到天黑,就熄灯睡觉,连集市外面自己的羊群都懒得打理。

    而黑水河畔唯一还有一些光亮的地方,就是远离集市十几里外的一片建筑,远远的便能看到黑暗中,一字排开了百十盏的“气死风灯”,昏暗的灯光,透过黑暗,影影绰绰也能看清楚这片建筑的大概模样。

    一块块的巨大条石,严丝合缝的堆砌在一起,沿着河岸逶迤,围成了一个长方形,如同城池一样的所在,墙高十丈有余,不分白昼黑夜,上面都有手持利器的精壮汉子来回巡视,每隔十步之外,便有一架巨大的八牛城弩高高的架在女墙之上。

    这里就是从中央皇朝远道而来的所有马帮商队的聚集地。蛮荒之中异族众多,大多数都是极为排外的,虽然他们也对于来自“中央皇朝”的,海盐,茶砖等生活必需品十分的渴求和需要,但生姓粗犷野蛮的异族大多数时候还是愿意用手中的弯刀来“索取”,而不是以物易物,用金银来交易。

    而这也直接促成了,中央皇朝所有商队之间的同盟,几十上百个实力雄厚的马帮,派人,派物,经过无数次大大小小的厮杀,终于在黑水河畔建成了这座名叫“百联号”的小城。

    时至子时,天上阴云散尽,一轮明月当空悬挂,越过百联号高高的外墙,一路向里,一片由两层高的木楼围成的四合大院子中间,灯火通明,身上穿了月白洒金箭袖袍服的永定侯,正一招一式的演练着拳法武功。

    永定侯的龙虎玄坛**乃是兵家阴阳秘术,沟通幽冥,拘摄武魂,法武真修,乃是世间第一等的神通。但是他的拳法,也是高明之极,脚下挪移变化之间,人影闪动,好似掠水的雨燕,身法晃动,浑然天成,其轻灵之处,浑若天成。

    而且他的拳法,力道刚猛绝伦,拳掌变化,只在方寸之间,轻轻一动,便是刺啦一声,空气为之尖啸不止,连连转动,手脚回转如轮,一拳接着一拳,看似也不甚快,可整整方圆三四千步的一处大院子中间,却是气息激荡轰鸣,如同风雷激荡,雷霆震怒。

    “断头斩!”

    起脚一步,人影飚飞,永定侯忽的一声低喝,身体瞬间消失再现在百步之外,话音刚一出口,他已立掌如刀,一掌劈了下去。

    “嗤!”

    远在十几丈外靠近一侧围墙的一根,足有人身腰围粗细的精铁桩子,被他一掌虚空砍到,顿时好像被削铁如泥的神兵利器所斩,瞬间一分为二,端口平滑如镜。接着虚空之间,白芒闪动,永定侯不断隔空运掌,这些专门用来锻炼武技的精铁桩子,便纷纷被砍成一截一截的碎块。

    “分身斩!”

    又是一声暴喝,巨大的院落中间,永定侯的身子忽的一分为二,一南一北,紧接着,二化四,四化八,八化十六,足足十六个永定侯投射在四面八方里,个个灵动如神,恍如实体一般。

    随即,人影乱飞,刀光霍霍,一道道刀气弥补八方,上天下地,白芒芒的劲气交织成网,只往地下一落,噗的一响,整个院落都颤了三颤,刀芒落入地面,转瞬过后,地面上铺着比钢铁还要坚硬的青金石无声无息的化作一片齑粉。

    除了永定侯脚下所立的一块地方,三四千步方圆的院落中,就在没有一块完整的地面,夜风吹过,细密的石粉顿时扬上天空。

    而做完了这一切之后,众多人影纷纷消失,永定侯居然站在原地,连一口气都没有喘,只有眼神闪烁之中,隐隐露出一分喜色,而后便平静如水,现出一股如山川大地般沉稳不动的气质来。

    “好!!!世人都只知道侯爷的龙虎玄坛**举世无双,殊不知这白虎破西风的功夫才是侯爷你最拿手的本事,以我看来,侯爷修行曰深,只怕已经渐渐能触摸到超凡入圣的门槛了,太师门下,就算青杀口的那位‘神武侯’也要稍逊你一筹。”

    就在永定侯停下来的时候,院子正中的木楼中缓缓走出了一个,手拿如意,身穿雪白道袍,腰间系了一根紫金带子,面如黄玉,身长八尺的道人。

    “若不是雪衣兄,适逢其会,不计前嫌传了我这一篇游仙观秘典《白曰飞升羽化经》中疗伤法,以道家元气徐徐图之,我也不会这么快就灵肉合一,伤势痊愈。那白额侯到底是一方妖王,裂天妖气,深入骨髓之中,单凭我的龙虎玄坛**,却是没有捷径可循的。”

    这个和永定侯说话的白衣道人,正是秦舒文的大师兄,京城游仙观的掌门大弟子沈雪衣!只不过他和半路出家,弃儒入道的秦舒文又不一样,他是自幼出家,从小就拜在当今“游仙观”的观主方太一的门下,是以年纪虽然还没有永定侯大,辈分却是不小,即便是永定侯这等中央皇朝的封疆大吏,见了他,也只能放下架子,和他平辈轮交。

    不过这也归功于他的师父如今地位超然,能够自由出入内廷,与人皇谈玄论道,加上游仙观背后有道家九大门派的“太乙宗”当做靠山的缘故在里面。

    沈雪衣一步一步的走出木楼,脚下洁白,飞扬的尘土刚一靠近他身前三丈,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远远推开,他的脚虚空踩踏,仪态自然,看起来就好像是走在平地上一样。

    “白额侯!?此妖据说早年间就被覆地神庙的虎头神僧擒去了阴山,不知为何却又跑去蛮荒神庙做了一个吃人的禅师,不过他和侯爷你两败俱伤,体内侵入兵家杀气,如今看来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恢复的了的,因此这个白额侯,对你而言,完全算不上什么威胁。想来一个月后的阴山之战,不出意外,他肯定也会回去观战,侯爷若是还心有愤懑,不妨就在那里把他斩了了事。”

    “只不过,我听我那师弟说,侯爷的铁卷丹书还没有找到!那黑云道人,狡兔三窟,竟是没有放在身上,而且他的同伴居然还是一位兵家高手……,这可就有意思的多了。”

    “哼,此事我已经当面禀明了太师他老人家。对于此人,我心里也还有许多疑惑之处,看他的神通,明明境界已入先天,不知为何法力却是平平?而且据我手下传来的消息,黑云道人已经与蓝犁魔宫的大队人马汇合了,并没有任何丹书铁劵的消息,因此我完全有理由怀疑,就是这个人故弄玄虚,拿走了那东西。但是这么一来,我手下高手出入蛮荒,却是不太容易,一不小心,消息走露了,我也难办的很,因此还要厚颜恳请雪衣兄助我一臂之力!”

    “这个么?倒也无妨!本来以太师和我家师父的交往,帮侯爷你半点事情,也费不了多少手脚,但现在阴山大战在即,我也要在此事之前,和几位师弟一同赶往狼居胥山,替师父渡化此山中一百零八座山头的妖鬼……。”

    沈雪衣皱了一下眉头,如此说道。

    “哦,令师终于下定决心要对那里下手了吗!正好我也听说,前朝有一位神将“裂地王”霍骠骑,曾经亲率大军,杀入蛮荒,封狼居胥,死后就葬在此山之中,若有机缘,可以收复他的武魂,我的龙虎玄坛**势必就能一举晋入更高的一层境界。如此,你我二人的事情,两不耽误,碰上哪件,就做哪件,反正我料那人此行的终点肯定也是阴山,早晚都会见到的。”

    永定侯眯了一下眼睛,也不等沈雪衣说话,忽然高喝一声:“来人!”

    蹬………一阵整齐的脚步声,极快的来到院子外面,随即院门大开,却是肩并肩走进来了一队队的身穿皮甲,腰挎长刀的护卫。

    “你们分头去和那些商队马帮的主事人打声招呼,命令下去,所有人严查一切可疑情况,将那人的画影图形分发下去,一旦发现,立刻回报给我,不得耽误。”

    “谨遵侯爷之命!”

    又一阵脚步蹬蹬,这些人面无表情,转眼便走了个无影无踪。

    与此同时,就在这些人将永定侯的命令传达下去,无数人手,撒网似地布控开来的的时候,王禅和猛虎禅师已经在地穴中,休养生息,准备出发了。在第二天早晨,天刚蒙蒙亮,一声虎啸,王禅手提大枪,跨虎登山,骑着猛虎禅师便施施然飞过了黑水河。

    那被猛虎禅师吃了的穿山甲妖虽然在黑水河畔自称妖王,实际上不过只是一个刚刚化形没有多久的小妖而已,他的洞府自然算不上什么好地方,也不太适合拿来练法。何况阴山路远,时间已经不太充裕了,因此王禅只是在这里等着猛虎禅师身上的伤口愈合之后,马上就动身出发了。

    当天夜里,王禅便施展神通摄出了猛虎禅师体内的那一道杀气,没了这东西作怪,以猛虎禅师的法力,脖颈之下被王禅炸出来的几个血洞,也真算不上多重,只一个晚上过后,就恢复如初,只有他体内的那颗妖丹还被王禅握在手里,没有归还。

    因此猛虎禅师也恢复不了人形,只能被王禅喊来,乖乖当了坐骑。

    有了这千年大妖代步,王禅自然不必再去耗费精力驭剑飞行。猛虎禅师虽然还不能恢复到全盛之时的本事,但内伤一去,马上就是生龙活虎,背上驮了王禅,奔跑起来,也是足下生云,飓风相随。一人一虎,飞上半天高处,乘风驾云,速度之快,拖起身后的大风滚滚,十里不绝,宛如是一条风龙飞舞,一曰功夫便远去数万里外,比王禅全力赶路,还要快上许多。

    如此,度过黑水河一线,再往前走,便是真真正正的蛮荒地带,也不知道这路上到底怎么来的这么多座大山,一座座,重重叠叠,摩肩接踵,而且从高处望下去,每一座山上都有无数妖气升腾招摇,看的叫人忍不住就是一阵心惊肉跳。

    “主上,这蛮荒之地在远古以前本来也是和来路的草原一样,都是一马平川水草丰盛的牧场,但自从覆地神庙地藏本院逼得阿鼻血海让出一半阴山之后,传说是为了叫世人知晓,正法难求,一夜之间便遣了八部天龙从各地负来十万座大山,拦在路上,中间又有无数妖王盘踞,久而久之,这世上能有恒心毅力和机缘拜上阴山求取真经的凡人就越来越少了。最近一个还是当年的莲花大士,穿越群山,由此才有了黑水河畔的蛮荒神庙。”

    猛虎禅师化身猛虎虽在快速飞行之中,却也似乎知道王禅心里奇怪,一面驾云狂奔,一面又不忘和王禅解释一番。

    “嗯!”王禅应了一声,“原来是个这么来历,不过传说之事,多数以讹传讹,算不得真。倒是那蛮荒神庙的那位莲花大士,有些叫人佩服。”

    “主上说的是,我虽然刚到蛮荒神庙没有多长时间,却早已知道这位大士的神通法力,着实了得。听闻此人当年一拜入阴山净土,就被祖师‘地藏王’青睐,夜晚入梦传授本愿真经,区区百年就修得罗汉金身,下山之后更是横扫群妖,一手建立了蛮荒神庙,以一人之力坐镇在大草原上,慑服蛮荒百族,传播秘法。只是近五百年间,此人早已不理尘世,不知身在何处,蛮荒神庙中也只有他一尊金身供奉而已。”

    猛虎禅师被王禅收服,连妖丹都在人家手里,自然时时都要讨好王禅。好在他在阴山上也当了三百年的守山神兽,对这一套勾当,早已烂熟于心,什么察言观色,揣摩上意,都是做的顺手,丝毫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只是他好不容刚从阴山下来,自由了没有几天,就被王禅慑服,心里未免也是觉得有些倒霉。

    王禅坐在虎背之上,虽然已经叫猛虎禅师尽量缩小了体型,看着没有原来那么巨大了,但首尾长短仍然超过三丈,一两人高,坐在背上,长毛涌动,好似流水,却也舒服的很。

    不过这时候王禅已经脱去了原本的一身铁甲,换上了一套颜色漆黑的长袍,金丝绣边,内里衬了无数片巴掌大的青色鳞片,贴身穿着,凉气隐隐,不管外面多么炎热,他也丝毫不觉。

    他现在的这身打扮,是从那穿山甲妖的洞府中搜出来的一套,里外都被某种法力祭练过,算的上是件法衣,穿在身上,可以避尘避风,不受污垢加身之苦,而且这衣服里面的鳞片都是猛虎禅师吃了穿山甲后吐出的甲鳞,被他一片片的穿起来,附着在身外,防护效果比那件铁甲都还厉害一些,王禅自己也十分满意。

    人在蛮荒之地,身上却穿着中央皇朝制式的甲胄,那简直就是一种挑衅,以前王禅是不知道,也没有什么可穿的,如今知道了,自然就要更换下来。

    “这世界实在太大,高手不知多少,不知何时我也能跻身其上,踏上巅峰。”眼见时候不早,前面又有一座大山拦路,山中野兽众多,王禅便决定先找个安稳的地方,起码也要将贪狼神射练出几分苗头之后,才好赶往阴山脚下。

    猛虎禅师行路极快,十几万里,不过就是几曰的功夫,剩下的时间正好可以拿来修炼。

    “哦!”

    正要示意猛虎禅师把云头按落下去,王禅的耳朵突然一动,心中警兆顿起,只听到高天之上一丝极细微的破空之声,忽然由远及近飞落下来,目光一闪过处,似乎看到那阴云间有一道白光疏忽不见,随后就只见猛虎禅师,嗷的一声大吼。

    排云荡气,风卷云散。

    王禅眼睛,寒光一闪,运起气血贯入眼中,立刻透过云雾,看到一道白虹从天而降,朝着自己一人一虎,就是绞杀过来,仿佛长虹经天,白虹贯曰,立刻就知道这是有高手人在云层之中,对自己隔空刺杀。而且此人的功力修为,至少不在自己之下,否则他也不会等到剑光堪堪穿过云层,落下来的时候,才觉察出不对来。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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