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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 策马轻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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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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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咯哒、咯哒、咯哒

    在一片葱绿平坦、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两匹骏马,一白一红,一前一后,迎着蓝天白云下向北奔腾!

    两匹骏马的背上,分别骑坐着两位年轻人,一男一女。

    女子骑的是白马,一脸的神采飞扬,英姿勃发,娴熟的驱赶白马,远远的甩开身后红马一大段距离。

    而男子骑的是红马,可能是骑术有限,坐在马鞍上显得很僵硬,摇摇欲坠的坐姿十分狼bèi。

    “喂,三小姐,等等我啊!”

    马烈姓马,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骑马。不是小时候骑的木马,更不是在床上骑那种‘马’,而是真正骑在一匹烈马上狂奔。

    好在他比较聪明,身手也不错,陆雪颜只教他骑了十几分钟就学会了。

    他也第一次来到遥远的大草原,笫一次骑在高头大上自由奔腾,那感觉比在高速路上亡命飚车更清爽刺激。

    刚开始还觉得新鲜刺激。不过,随着烈马不断徐续的奔腾颠簸,坚持了半个小时后,马烈的屁股开始顶不住了。名义上是在骑马,其实是抱着马背颠簸差不多。

    陆雪颜今年不过十六岁,长了一张江南女子的轻柔妩媚的俏脸,内里却有北方女子的大胆奔放。

    身下骑的白马几乎与她融为一体,听到马烈的叫唤,缰绳一收,白马就听话的放慢脚步。

    马烈得以趴在马背,慢吞吞地赶到她面前,叫苦道:“三小姐,那什么牧场,还有多远才到啊?”

    陆雪颜瞅了瞅马烈那狼bèi的坐姿,忍俊不禁的笑道:“呵呵,大概还有十五公里吧,你跑不动了吗?”

    “还有十五公里啊”

    马烈几乎要崩溃了,他屁股还有蛋蛋,一路上颠簸个不停,有些又麻有痛,真的顶不住了。

    他们一大早就从从北阳陆家出发,连续开车三个小时,来到三百公里外一个叫昕河的小镇上。

    据说,这个小镇是距离风云牧场最近的居民居住点。不过,要从小镇往牧场的距离大概还有三十公里左右。

    风云牧场是清代皇家建起的园林牧场,里面动植物十分丰富,更有纯天然的草原,大森林。

    解放后,风云牧场被国家文物局严格保护起来,变成了一个纯天然的保护区,同时也是一个高端的旅游景点。

    一般人是没有资格进去游玩,六大家族富可敌国,自然不是一般的人,在风云牧场搞个活动却是一件轻而易举的小事。

    由于没有公路通行,再往牧场走的话,骑马是最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

    马烈与陆雪颜在小镇上休整一会儿,买了一份路上吃的干粮,然后在当地租下两匹骏马,奔跑了半个小时左右。

    仔细算一算,刚好跑了十几公里。要是再颠簸半个小时,到了风云牧场,马烈不死也得残废半截。

    他现在只想休息一下,又怕被陆雪颜看不起了。

    毕竟,人家一个千金大小姐都可以坚持,自己一个大男人却累死累活的叫苦,差距实在太巨大。

    陆雪颜看出了他的困境,勒住马头,随口问:“你想休息了?”

    “额,没有!”马烈迎着头皮说道:“三小姐,肚子有些饿了,能不能吃一点东西再走啊。”

    “好吧,先休息一下!”

    陆雪颜虽经常骑马,不过是千金之躯。跑了一段时间自己也觉得累了,便下了马,从马背上将一个黑色袋子取下来。

    “呼!”马烈如释重负的松下一口气,几乎是用摔倒的方式从马背上滚下来,然后平躺在草地上大口喘气。

    “马烈,接住!”陆雪颜从袋子里掏出一个烤熟的红薯,随手抛向马烈。

    “谢谢”

    马烈抬手接住,发现是一个红薯,上面还有温度,闷笑道:“三小姐,你一个千金大小姐,居然吃这个东西?”

    “千金大小姐也是人,为什么不可以吃?”说完,陆雪颜麻利的剥开红薯皮,张嘴就吃下一大口:“我喜欢吃这地道的红薯,你呢。”

    “我啊,不太喜欢!”

    “为什么?”

    “小时候经常吃,早腻歪了!”

    “哦,我想吃都没得吃,爸爸从不给我买!”

    见她吃红薯的模样,马烈看得出神。在他的印象当中,但凡是六大家族的子弟,哪怕是一个旁系子弟。他们所吃的,用的,住的无不是奢华之物。

    但来到北阳之后,马烈突然发现这陆家跟其他五大家族很不一样。他们现在住的陆家庄还是两百年前祖宗建造的老宅院。陆家的人穿着打扮也十分普通,奢华之物非常少见。

    就在昨天,马烈亲眼看到陆夫人的穿衣打扮,虽不朴素,却跟正常家庭的水平差别不大。

    现在又看到陆雪颜居然吃百姓们常吃的红薯,着实让马烈感到意外不已。

    这个陆家,确实跟其他五大家族不一样。

    陆雪颜发现马烈的目光在自己身上打转,立即从脚下穿的高筒靴子抽出一把匕首,警惕的问:“你看什么?”

    “没有啊!”马烈吓得一怔,急忙收回疑惑的目光,带皮咬一口红薯,淡笑道:“三小姐,你很特别!”

    陆雪颜点头道:“谢谢,不过每个人都跟你一样,都这么说我特别!”

    马烈突然想起了陆雪凌,感概道:“你们陆家三姐妹,都很特别。”

    陆雪颜问道:“是吗?你认识我二姐?”

    马烈心虚道:“额,见过,算是朋友吧”

    “我二姐,是不是很古怪?”

    “有一点”

    “大姐呢?”

    “很骚!”

    “那我呢?”

    “你古怪机灵。”

    “唉,就没有别的词吗!”陆雪颜美眸婉转,一时觉察到什么,突然站起身向后方凝望过去。

    “怎么了?”马烈学着她向后方仰望过去,发现一公里外,有两个红点正向这边快速靠近,愕然道:“有人过来了。”

    “嗯!”陆雪颜点头分析道:“这里平时很荒凉,一般人情况下,根本没有人涉足至此。看他们的马匹跟我们一样,肯定是租来了。”

    马烈恍然道:“莫非,他们跟我们是同路?”

    “有可能是熟人!”陆雪颜说完,丢下手里的红薯,以一个潇洒的翻身姿势,轻松的跃到马背上。

    马烈没有她那么的身手,只得用攀爬的方式艰难的爬上马背,皱眉道:“又要赶路了?”

    陆雪颜道:“嗯,我也没去过风云牧场,他们若是同路,我们就跟他们一起去。”

    “原来,你不认得路,还是带我过来了!”

    “怎么了,我买了地图,怕什么?”

    “地图跟现实场景是两码事!”马烈哑然失笑道:“如果他们不是去风云牧场,我们就有迷路的可能?”

    陆雪颜道:“嗯,在这茫茫无际的大草原上,你能分出东西南北算你有本事!”

    说话间,前方那两匹红马快速向他们这边飞奔而来。马烈清楚看到两匹上也坐着一男一女,都很年轻。

    当那两匹马奔蹄迫近时,马上那神采飞扬的帅气男子偶然的向陆雪颜看一眼,然后勒住缰绳,欣喜的招呼道:“陆小姐,怎么是你?”

    “孔少爷,我们迷路了!”陆雪颜也认出了那帅气的年轻男子,正是孔翰林第九子孔启寒。她赶马迎了过去,招呼道:“喂,你们要去哪里?”

    孔启寒微笑道:“我们当然去参加聚猎大会啊,想必你们也是吧。”

    陆雪颜郁闷道:“废话,如果不是去参加聚猎大会,谁没事来这鬼地方。”

    “那就一起走吧!”孔启寒把缰绳一甩,烈马吃痛,立即撒腿向前奔去。

    和孔启寒一起来的那长发女子正要跟上去,偶然的回头看了马烈一眼,一时觉得眼熟,多看了两眼,好奇叫道:“喂,你不是那个杭家前女婿?”

    马烈没有吭声,反扭过头去东张西望。

    “喂,杭家前女婿,怎么不说话?”

    马烈听得十分别扭,提醒道:“咳咳,小姐,那个‘前’字,最好不要提!”

    “呵呵,那我应该叫你什么!”

    听到陆雪颜跟那男子的对话,马烈猜到对方是孔家的人。他跟孔家的过节就不用细说了,对孔家的人没有任何的好感。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马烈一直把头扭过一边,不想被姓孔的看出来。谁知道,姓孔的没认出来,旁边那女的不对,好像是个男的。

    因为,那个人的嗓音低沉,不男不女那种,穿着打扮十分女性化。

    再看一眼,马烈居然也认出来了,去孔家参加孔翰林六十大寿时见过的霍俊,孔翰林的干儿子。

    当时,霍俊跟陆雪凌一干人凑在一块。

    就是因为他不男不女的装扮,马烈对他有些印象。

    骑马跑出去没多远的孔启寒听到霍俊与马烈的对话,下意识的扭头一瞧,也认出马烈。

    他立即勒转马头,驱马来到马烈面前转了半圈,嘲讽道:“哟,我说马烈啊,这次聚猎大会,你好像没份参与吧!”

    孔家的人,果然是每一个好东西。刚刚见了面就迫不及待的过来秀优越。马烈笑了笑不语,主要是懒得跟对方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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