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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阳关 (二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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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阳关(二下)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虽然对诗词一道涉猎甚少,这曲脍炙人口的《阳关三叠》,却在王洵心里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他不止一次在不同的场合听到过此诗,仿佛只要有送行宴,不请歌姬们唱上一曲阳关三叠,就显不出惜别之意。只是王洵心中,从没把诗中的阳关,和远处黄沙中那个淡灰色的小点儿联系起来,更没想诗歌中的阳关城,居然座落于一个如此荒凉的所在。

    “走吧!想要往安西去,我那里是必经之路!”见王洵还是满眼茫然,高适拍了他一巴掌,大笑拨转马头。

    “唉!唉!”王洵终于确信自己没有做梦,转过头,冲着身后同样满脸惊诧的弟兄们大声命令,“再加把劲儿,咱们今天进阳关城休息。吃饱喝足,明天再继续赶路!”

    “唉,好勒。王校尉尽管先走一步,这儿交给我们几个!”方子腾长长地舒了口气,兴高采烈的答应。终于不用再疑神疑鬼了。阳关城的守将居然是王校尉的熟人。出了此城,便彻底离开了哥舒翰的地盘。即便他跟杨国忠好得恨不能同榻相拥,也无法将大伙如何了!

    “走啊,大伙加把劲儿,今晚有热水洗脚了!”老周、老郑还有一干在沿途提心吊胆的飞龙禁卫们互相看了看,脸上都露出了轻松的笑容。到底是王小侯爷,根子就是深,这么远的地方,也能碰到熟人。

    所谓阳关城,前身其实只是一个稍大些的屯兵堡垒。因为堡外恰有一条雪水融化而成的大河经过,故而慢慢演化成了穿越大漠与戈壁滩的一处关键所在。开元年间,大唐将士与后突厥狼骑在此地拉锯大战,热血曾经一度将城外的甘泉河染成烈焰颜色。为了给前线将士储备足够的补给,此关多次被扩大、修葺,终于使其成为丝绸之路上与玉门关并立的一座要塞。

    天宝三年,朔方节度使王忠嗣灭后突厥,犁庭扫穴。将居延海到小海之间的数万里草场重新收归大唐版图。阳关城的军事使命也同时宣告结束,渐渐转变为一个商旅和行人补充粮食和淡水的落脚点。后又因为这条商道过于靠近雪山脚下的绿洲,沿途沙漠强盗和吐蕃惯匪袭扰不断,商旅们宁愿在北方绕一个大弯子,也轻易不敢再走,阳关城便一日比一日荒芜下去。(注1)

    数月之前,奉了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将令,高适来此坐镇。凭着一身过人的本事和多年经营的人脉,想方设法重新修葺了城墙、仓库、兵营和供往来行人租住的馆舍、客栈,使得整个阳关城的面貌焕然一新。

    隐藏于附近的沙盗和吐蕃惯匪听闻新来的阳关城守将是个诗人,以为有便宜可占,纠结在一起到城外打草谷。却不料一脚踢到了铁板上,被高适亲自带领五百河西精锐在野战中杀了个大败,从阳关城一直被追至大漠深处,若不是秋雪突降,几乎全军覆没。

    自此,沙盗和吐蕃惯匪再也不敢捋高适虎须。从肃州至阳关城的商道重新畅通。往来行人发现此城的士卒待人远比玉门关那边和气,城门税收得也更公道,一传十,十传百,短短几个月,竟然将玉门关那边的人流分了一小半过来,令阳关城重新恢复了勃勃生机。

    初来乍到,王洵当然不清楚这其中曲折。与高适并辔而行,只觉得所看到的一切都十分新鲜。整齐干净的街道,错落有致的房舍,狭窄却繁华的街市。虽然不像长安城那般大气,却也没长安城中那般压抑沉闷。仿佛一个刚刚从乡村里走出来的少年,身上的衣衫打满了补丁,面孔和额角却充满了阳光。

    沿途不断有人跑过来向高适躬身施礼,或者为全身披挂的巡城士卒,或者为头顶毡帽的铁勒牧人,或者为从头到脚包裹着布料的大食商贩。几个不知道来自何方的化外蛮夷居然跪在路边,伸手去抚摸高适靴子尖。而周围的侍卫也不驱赶,任由他们满足了心愿之后,默默让开道路。

    “高大哥真是好手段,短短几个月,居然能让此间百姓对你如此崇拜!”王洵看得好奇,赞叹的话忍不住脱口而出。

    能让王洵这个外行当面称颂,高适听在耳朵里比收到同僚的们的一车赞许还要舒服,也不故作谦虚,大笑着回应道,“哪里需要什么手段!走在丝绸古道上,保命乃第一要务。我能守护一方安宁,他们自然就真心感谢我。要是哪天我被沙漠里的强盗给打败了,第一个向我丢吐吐沫扔石头的,保准也是他们。”

    “啊!那他们可就太没良心了!”王洵被高适坦率的话语逗得哈哈大笑。从前跟后者一道喝酒谈诗,佩服归佩服,却从没觉得对方如此容易亲近。但在今天,他接触到的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奇男子,而不是那个略带一点点高傲且又老于世故的大诗人。

    说话间,二人已经走到了城中央的镇守使衙门。早有侍卫迎上前,替二人拉住马头。高适甩镫离鞍跳下坐骑,回头看了看,笑着提议,“在此城的西南角有一处兵营,你的人不妨先到那边安歇。干粮和热水,在伙房里都是现成的。我安排几个弟兄照看一下,保管不会慢待了他们。至于你小子,今天就睡在我的府衙中吧,很久没听到长安那边的消息了,咱们俩今晚痛痛快快地喝上一场!”

    “但凭高大哥安排!”王洵想了想,拱手致谢,“还有哥舒大将军派来的一队兵马,沿途多亏了他们处处照应。高大哥如果方便的话.......”

    “一块儿住到兵营里去好了。”高适非常大气地挥手。在出城迎接王洵之时,他已经看到了那队护送者。双方的级别相差太远,根本没必要在后者身上过多花费心思,“明天早上你出发之后,我再安排他们回去交差!”

    “有劳高兄!”王洵再度拱手,正想回过头去跟护送者们说几句客气话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意,带队的河西军谷姓校尉却主动追了过来,冲着高适大咧咧的拱手,“高参军,某家这厢有礼了!”

    “古鲁图?怎么是你?”高适的眉毛瞬间向上跳了跳,低声喝问。很快,他的脸色又恢复了平静,摇摇头,继续笑着说道:“既然你来了,就一起进来喝碗酒吧。咱们两个可有一段时间没见面了!”

    “不打扰了。某家奉哥舒大帅的命令护送他们到这里。既然人马都平安入了关,就没某家什么事情了。某家这就回去向大帅缴令,高参军,你好自为之!”带领护送队伍的谷姓校尉涅斜着眼睛,仿佛跟高适有什么过节般,把哥舒大帅四个字咬得极重。

    “那就恕不远送了!”高适的眉毛又向上跳了跳,目光瞬间凌厉如刀。

    这可不是王洵记忆中那个弹剑做歌的高书记。如果此刻手中有一把剑,王洵相信对方甚至会将其直接架在那个谷姓校尉脖颈上。而后者虽然长得五大三粗,却未必是高适的一合之敌。

    这种气势上的差距,远非人力所能弥补。在高适的怒目注视下,谷姓校尉竟然后退了半步,喃喃地辩解:“某家,某家也是奉......”

    “回去交差吧!就说高某替你把人接下了!”高适耸了耸肩,慢慢收起怒火。

    谷姓校尉不敢再多废话,冲着大伙抱了抱拳,转身离开。待他的身影去远了,心里隐约觉察出几分不对劲儿的王洵犹豫了一下,低声向高适问道:“高大哥,这个谷校尉是干什么的?怎么有点儿不知道好歹?”

    “他是突厥杂种!”高适向地上啐了一口,满脸不屑。“你甭理睬他。这些家伙都是这般德行,就看不得别人给好脸色!”

    “噢!”王洵皱着眉点头,“怪不得他一路上都少言寡语的。原来不怎么会说汉话!安西军怎么会用突厥人,不怕他们贼心不死么?”

    “哥舒大将军也是突厥人!”高适笑了笑,轻轻摇头。唯恐引起其他同僚的误会,他又迅速补充,“但哥舒大将军却对大唐忠心耿耿。突厥人中,大部分都是好的,只有很少一部分不知道好歹。这个古,姓谷的家伙便是其中之一!我跟他素来不对付,所以一见到他就来气!”

    “我看他也不太顺眼。不过,这一路上,还是要多谢他带兵护送!”王洵展开眉头,笑得满脸阳光。

    如果没记错的话,高适以前的职位是哥舒翰私聘的掌书记。而现在,其身上穿的是四品参军袍服。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他的地位都远远比一个校尉显赫。有道是,玉石没必要主动碰瓦片,身居要职的高适跟一个普通校尉斤斤计较,不太小家子气了么?

    除非,姓谷的根本不是一个校尉。或者.......王洵不敢再想,跟在高适身后,缓缓走入阳关城镇守使衙门。

    大门吱呀一声关紧。秋日的阳光照在黄铜打造的门环上,反射出点点碎金。

    注1:小海,贝加尔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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