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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两百一十六章 震撼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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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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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这一喊,三十多年前的一段几乎已经被尘封得快要忘记的记忆,忽然如潮水一般全部涌入了钱文俊的脑海里。

    那时候,他还只是个意气风发的青年。身为钱氏家族副嫡系脉的后代,到钱文俊这一代,他有何作为,对他这一脉所有的人来说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倘若他能成才,那么他这副嫡系脉的身份则可延续下去,甚至可以转为嫡正统。

    而他若是一辈子平庸,那么就注定他这副嫡系脉的身份将会被消除,从而转为旁系。

    三十多年前,那时候正是钱氏家族最为辉煌的时候。钱文俊这一脉出了很多了不起的人,如他的父亲,便就是老一辈的重量级长老之一。

    而且他的哥哥钱文通还是钱氏三杰之首,可以算得上是钱氏名门。

    那时,钱文俊觉得论政治手腕,自己不如老爹;论身手武功,自己不如大哥钱文通。

    出于此念,他高中毕业之后就考入了华佗医学院。华佗医学院乃是整个西南域里最为出名的一所医学院。

    他考医学院的最初想法,就是想通过医学科技来进一步提升龙血之力,另一方面,如果以后真能利用医学科技来提升龙血之力,那么他们家这一脉的身份地位,也将永存不败。

    然而,钱文俊的父亲当初的想法是让钱文俊出国学习经商之道。但钱文俊并不爱好这一专业。

    便在三十多年前,秋季中的一天,他一个人偷偷地跑出了钱氏山庄,拎着一个箱子一个人来到了赫赫有名的西南域华佗医学院。

    这家医学院的位置在省会,学院的规模很大,但是学子并不多。

    第一天入学,钱文俊认识了四个室友。

    因为这次钱文俊是瞒着家里跑出来的,所以身上的钱带得不是很够,便就住在了宿舍。与四个室友一起住了五年。

    四个室友里,其他三位,钱文俊对他们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

    但是还有一位,他至今若是仔细想想,还能将此人记得很清楚。因为此人是个医学天才,用如今的话来描述,便是——“学霸级人物”。

    那人跟他一样,戴着一副眼镜,但是他的近视程度并不高。钱文俊曾经跟他说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近视是不用戴眼镜的。

    但那人的回答,让钱文俊很无语——“戴上眼镜能让人看起来斯文一些,而且也成熟一些。”

    可以说,那人是个标准的斯文败类,但钱文俊却觉得他很对脾气。

    连续几年的考试,那人都是全系第一,后来也正是因为他成绩好的关系,将整个系里唯一一位来自国外的美女给泡走了。

    这事当年在华佗医学院里闹得很轰动。

    那位唯一的国外美女,至今钱文俊已经记得不是很清了。

    到最后一年,钱文俊曾联系过同室的那位学霸级人物,透露过想让他来帮自己忙的想法。但那人一口回绝了。回绝的理由很简单——他要跟洋妞去度蜜月,无心工作。

    钱文俊笑了笑,只能任他而去。

    然后,那一别,就是三十多年,此后两人再无见面。

    而今,三十多年前二人离校前于校门口挥手作别的那一幕画面,对照今日马路上彼此相隔不足十米的画面,几乎能完全重叠起来。

    稍稍有所不同的是,三十年前,彼此二人都是青年,而今两人的头发都染上了一层白霜,且脸面亦有了苍老之态。

    而且,此地也并非是华佗医学院。

    “明晃,你是明晃?”

    钱文俊吼一般地喊出一个被他遗忘了三十多年的名字。

    “哈哈哈哈哈……”

    另一边,明晃笑了,笑得很灿烂,就犹如三十多年前,二人于华佗医学院门口挥手作别时的那一笑。

    “钱文俊,原来你还记得我,不愧是五年的同窗。”

    这一回答,不听还好,一听之下,钱文俊脸色极度狰狞了起来。他并不是一个容易喜怒形于色的人,然而,即便是这样,他也控制不住地愤怒了起来。

    由此可见,他的怒是到达了何种不可遏止的程度?

    “你这一身的力量从何而来?”钱文俊瞪着明晃,又问了一遍。

    明晃与他对视,丝毫不退让,道:“刚才你不是已经问过了么?我也不瞒你,我这一身力量,正是拜你哥所赐。”

    “你杀了他?”

    “算,也不算。”

    “什么叫算也不算?是就是,不是就是,有什么叫算,也不算的?”

    “若说算,他的确是死在我的手里;若说不算,那是因为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奄奄一息了。”

    “哼,吸收了我哥的力量,你现在居然还主动与我为敌?明晃,你我可是大学五年的同窗,当年我让你过来帮忙,你不肯,我也没勉强你,可如今你居然帮着孟氏的人要与我为敌?”钱文俊冷声呵斥。

    明晃摇了摇手指,道:“说起来,这也怪不得我,我明晃交朋友,向来喜欢交心地光明正大的朋友,这类朋友肯对我坦白一切,而不是将所有一切都隐瞒着。我承认,我与你认识在先,与孟老头认识在后。

    但,你这个人城府太深,而且视任何人都如棋子一样。像你这样的人,我怎敢跟你交朋友?

    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我即拜孟老所赐,自然是要帮他,而不是帮你。”

    “哼,听起来,这也颇像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钱文俊嘲讽道。

    明晃一点头,道:“你也可以这么认为。”

    钱文俊道:“既然如此,那你开个价码吧,念在五年同窗的份上,今日我放过你,只要你以后远离孟氏一族,我们仍旧可以是朋友。”

    “不,很遗憾。也许你还不知道,我明晃是一个一诺千金之人,答应了了的事,岂可因为你的一句话,而半途而废?”

    “这么说来,你非要与我为敌?”

    “没错,这些年来,你干的坏事忒不少,留你在这个世间也算是害人害己,不如将你早早除了,也算是为人民大众做了一件好事。”

    “哈哈哈……”钱文俊冷冷地朝天笑了一声,道:“好一句为人民大众做好事,想杀我,你觉得你有那个本事吗?”

    “有没有,试试就知道了。”明晃态度十分坚决。

    钱文俊本想劝退明晃,等到日后有机会再去慢慢收势,可没想到明晃这厮油盐不进,根本不听劝阻,而且还说出要为人民大众除害的话来。

    这让钱文俊气得肺都要炸了,只不过这一刻他冷静了下来,心里虽然愤怒,但是在脸上却看不到任何表情·色彩。

    “我哥的尸体何在?”

    “当年我成功吸收他力量之后,便将他埋了,你放心,我并没有怠慢他的尸体。葬得中规中矩,风风光光。”

    “好!”钱文俊眼角的肌肉抽动了几下,然后索性将衬衫也完全脱了下来,扔进了车里,道:“我哥死了三十多年了,他的力量也应该随他而去,而不是被你一个外族之人加以利用,明晃,明年的今日,我为你上柱香。”

    话落,钱文俊脚在车窗上一踩,然后整个人如鹞子一样冲上了天空。身上金芒大涨,隐隐间,他的身体周围有着幻影在浮动。

    明晃眼尖,三十二身相,他早已熟悉,是以钱文俊才使出了一个前式,他就看出了这一招的名堂,登时惊呼道:“好家伙,一出手就想直接斩杀我?竟使上了‘灭生相’?”

    “也罢,来就来,‘灭身相’你以为只有你会?”

    明晃冷哼一声,突然间身体上亦是金芒暴涨,然后幻影浮动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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