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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孟获献奇书 刘循访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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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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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循长枪一挑,孟获手中佩剑飞出老远,他冷冷地道:“孟获,我敬你是条汉子,想不到如此脓包。大丈夫一言九鼎,岂可食言而肥?都像你这样输了就自杀,这世上还能剩下几人?”

    孟获刚才羞愧难当,这下刘循一声当头棒喝,立即醒悟了过来,思忖片刻,翻身拜倒:“多承大将军教诲,孟获愿降。”

    “哈哈,这才是个好男儿,走,到永昌郡衙中,我要与你一醉方休”,刘循哈哈一笑,翻身下马,扶起孟获,好言抚慰。

    “大将军不但神功盖世,更能以德服人,我孟获这次输得心服口服”,孟获真心地道。

    “好说,好说,以后都是自家兄弟,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何分彼此”,刘循豪爽地道。

    孟获手下士兵见头领都投降了,纷纷抛下武器投降。

    刘循和孟获携手共入永昌城,大摆宴席,招待孟获和一干蛮兵。

    片刻之前,双方还刀兵相向,这会儿又把酒言欢,畅意人生。

    酒过三旬,孟获从怀中掏出一物,恭恭敬敬地递给刘循。

    刘循看那物件,原来是一本书。

    “老孟,这是什么?看来这玩意儿非比寻常啊”,刘循奇道。

    “这是你们汉人之物,是我的先祖传下来的,今天物归原主,也算是还了先祖的一番心愿”,孟获道。

    “多谢老孟,我代汉人兄弟敬老孟一杯,愿咱们两族世代友好,生生世世不刀兵相见”,刘循举杯道。

    “我孟获在此立誓,终我一生,对刘大将军忠心耿耿,决无二心”,孟获端起杯,没有饮,而是以酒沥地,掷地有声地道。

    “好兄弟”,刘循一时间被这个热血的蛮族汉子感动了。

    送走孟获,刘循感叹万千,“这南蛮之地,也是一片大好河山。等天下平定之后,一定要着意开发这片热土,让蛮族逐渐跟上汉人的步伐。”

    平定南蛮之后,刘循闲来无事,在永昌逗留了几天。

    这时,刘循才想起孟获给自己的书来。

    从怀中摸出那本书,见扉页上写着:大汉伏波将军马援手记。

    原来这本书是马援写的,书中写的多是马援平定南蛮的经过。

    马援在书中详细介绍了南蛮的风土人情,以及南方的山川地理,用兵方法。

    本以为是本武功秘籍,却是本没用的书,刘循有些失望。

    突然,刘循发现了什么,这本书是以一种特殊的材料制成,这种材料做成的书,只有一个目的,掩盖书上真正的内容。

    要使用一种法术,才能把这书上的内容显现出来。

    偏生左慈在传给刘循的书上详细地介绍了这种法术。

    刘循当即施法,书上隐藏的字迹立即显了出来。马援在书上记载了各种阵图,其中八阵图赫然在列。

    原以为,八阵图是诸葛亮的发明,原来早就有了。此外,还有蛮人的法术,还有养蛊之法。

    “原来蛮人还有这种养蛊之术,倒是蛮有意思的”,刘循自言自语道。

    养蛊之术说来挺复杂,其实是一种毒物和邪术的结合。

    不过,此法练到高深境界,也是异常恐怖的。

    “想不到这个马援,竟然还会法术,而且还挺高明”,刘循道。

    书中给刘循的惊喜不断,马援在书中详细介绍了蛮族的养蛊之术,还提到了破解之法。

    刘循修习左慈传下来的法术后,一法通,万法通,大致看了一下此书,已经明白了一些道理。

    左慈可说是这个时代法术武功的集大成者,刘循是他的传人,自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这本书的最后,马援附了自己平生的得意武功:五行六合枪法。

    刘循眼前一亮,“五行六合枪,不是西凉马超的家传武功吗?想不到马超竟然是伏波将军马援的后人。”

    “五行六合枪,左慈在《势吞天下玄功》一书中也提到过,这种枪法极其高明,可惜马家的五行六合枪心法残缺不全。马超的武功虽然不错,却终难达势劲境界,跟心法不全也有很大的关系。”

    “不知马援在书中留下的心法是否齐全,如果齐全的话,他日遇上马超,就可手到擒来了”,刘循认真翻看马援留下的书,内心充满了期待。

    这本书是马援沤心沥血之作,不但详细叙述了五行六合枪的心法套路,还有马援自己平生的武学心得在里面。

    马援可谓一代武学大宗师,对武道的见解,每每独抒几见,发前人所未发。

    “好书,这本书与左慈先师的武功互相印证,让我对武学的见识,又深了一截”,刘循边看边赞,完全到了手不释卷,废寝忘食的地步。

    “吾自负武功才智,卓绝天下,向来目无余子,等见到蛮族圣女蝶舞时,才知道自己错了。”

    “蝶舞不但美艳无双,武功法术,也是一时人杰,我一时不能自拔,明知不可能,却爱上了她,把自己套了进去。”

    “与蝶舞比武时,虽然自己胜了一招,可是对方的相思蛊,却让自己无法摆脱。”

    “知道自己终将客死异乡,写下了这本书。如果他日我的传人得到这本书,请转告蝶舞,我马援至死不悔,心中爱的还是蝶舞。”

    “想不到这本书还有这么缠绵绯恻的故事,那个蛮族圣女蝶舞不知是何人。改天向孟获打探一下,能让马援如此倾心的,不知是如何惊才绝艳之辈。只恨吾生也晚,不能目睹美人的风采”,合上书,刘循心有所感。

    “如果孟达知道这本书是个宝贝,恐怕就不会这么痛快地把它交给我了。不过让书上隐形文字显形的方法,却是中土的法术,马援这种安排,显然是不想蛮人得到他的遗著”,刘循暗自想道。

    马援的墓地就在永昌城外二里之地,学了他传下的道术武功,也算是他的传人了,刘循决定前往祭奠。

    摆上猪头果品,沥酒一杯,刘循道:“马援将军,你若有灵,保佑我一统天下,救万民于水火之中。”

    “你的心愿,我会替你完成。等会儿,我就找到孟获,把你的话告诉他,让他转告蝶舞后人,你的在天之灵,安息吧。”

    一阵阴风吹过,落木萧萧,似是马援的在天之灵在回应着刘循。

    回到永昌,刘循立即派人找来孟获,问起了蝶舞之事。

    “蝶舞之事,是我蛮族最大的秘密,大将军如何知道?”孟获的神情有些古怪。

    “我是从你交给我的那本书上知道的,那本书是我朝已故伏波将军马援所写。马援说他对不起一个叫蝶舞的人,想让人转告蝶舞的后人,说他对爱上蝶舞一事,至死不悔。”

    “这事儿有些难办,大将军有所不知,我蛮族自古以来信奉一种教派巫神教。教中的每一代圣女都叫蝶舞,住在圣山之中,上次我请来的大巫师,就是蝶舞的弟子。”

    “我蛮族有族规,族长不得与圣女有交集,圣女不得干涉族内事务。遇到大事,圣女还会帮助族长解决。”

    “我蛮族以区区数万人,敢发动叛乱,就是因为认为圣女会帮我们撑腰。不过多年来,圣女都没有出过山了,有事都是那个大巫师出面,圣女已逐渐变成了一种传说了。”

    “原来如此,我倒想会一会那个圣女,相烦老孟为我指路”,刘循饶有兴致地道。

    “这个倒不难,不过,大将军万金之躯,犯不着以身犯险。”

    “照理说,大将军是我族的朋友,圣女应该不会为难大将军”,显然在孟获的心目中,认为圣女比刘循厉害得多。

    “应该是吧,我不过替死人传个话,了结一个心愿而已,圣女该不会拿我怎么样吧?”刘循道。

    他艺高人胆大,虽然觉得圣女蝶舞有几分神秘,也不认为她的武功法术真的高得过自己。

    “这是我族族长世代相传的圣物,见玉佩如见族长,圣女见了此物,应当会对你以礼相待的”,孟获道。

    孟获解下随身佩戴的玉佩,递给刘循,上面嵌了一个风凰图案,呼之欲出,一双眼睛灵动无比。

    “多谢老孟,事后我一定把玉佩归还”,刘循感动地道。

    “大将军是我族永远的朋友,为朋友两肋插刀,原本是份内之事”,孟获豪爽地道。

    齐循当下和孟获在一起把酒言欢,那是自不待言。

    一干手下听说刘循前往蛮族圣山,全都极力反对。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主公一人,系天下安危,切不可孤身犯险”,张辽道。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主公犯不着为了一句诺言,让自己身处险境”,张绣也道。

    “诩听说蛮族山中,多大凶之地,深山大泽之中,每多奇人异士。想那圣山之中,定有凶险之物,主公三思”,贾诩道。

    “如果主公实在要去,末将可带千人护送,以策万全”,张郃道。

    “各位的好意,刘循心领了。我此去有孟获兄相助,更带上随身信鸽,一有情况,即飞鸽传书,应该无事。”

    “如果那个圣女真有不轨企图,我传自左慈先师的玄功道术,正好可以一展身手”,刘循道。

    倒不是刘循一意孤行,偏要以身犯险。

    实是他发觉最近玄功进展缓慢,内心渴求遇到高手,那样才有机会突破。

    马援的遗书又让他对圣女的武功道术都有了一定的了解,这才坚持前往圣山。

    贾诩坚持让张郃带一队兵马,埋伏在圣山不远处,以防不测。

    刘循没奈何,只好同意。

    手下军师一较真,他也不好硬顶,这涉及到军师的尊严问题。

    宴席散后,刘循带着孟获,张郃带一千兵马,前往圣女山。

    越走近圣女山,山势越险,远远望去,圣女山高耸如云,是两座大山连在一起,犹如神女的一对巨乳,圣女山因此得名。

    山间,白云弥漫,变幻莫测的云雾,如圣女罩的白纱,增添了此山的神秘。

    山腰那些蜿蜒盘旋的山岭,如同一条条巨龙,缠绕在圣女的腰间,让圣女山更加显得大气磅薄。

    “看来巫神教很会选地方啊,住在这种地方,就算那个圣女是蠢猪一个,也会让人升起顶礼膜拜之感”,刘循暗忖道。

    见到圣女山,刘循算是理解了前世那些教堂为何修得那么高,走道为何如此窄小。

    只有这样,才显得主神高高在上,让芸芸众生升起仰望之心。

    同样的道理,皇帝坐在高高的龙榻上,下面的臣工只能匍匐在地,仰望皇帝老儿的臭脚,自然就容易生起臣服畏惧之心。

    还没有见到圣女,刘循已生出一种神秘莫测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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