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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大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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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大学时代

 

我到纽约市立学院(College of the City of New York)读大学时只有14岁。我该补充一句,这并不说明在我本人方面有任何特殊的早熟。这只是因为那个时代没有公立高中,如果你符合大学的入学要求,就可以从文法学校毕业后直接去读大学。

我一心想上耶鲁。为了支付学费把大学读下来,我计划靠打工做侍应生贴补一些大学费用。但母亲觉得我年纪太小离不开家。

纽约市立学院当时简称为CCNY,现在也是这样叫的,它坐落于23大街与列克星敦大道交界的地方。那栋旧学院大楼已经拆除很久了,但学校里的工商和公共管理学院还在原址上。我们家当时住在东60大街49号,在通常情况下,我上学往返要走40多个街区。

我一周有25美分零用钱,步行上学每天可添加10美分零用钱。我读到毕业班的时候,父亲将零花钱提到50美分。但有一天早晨我步行去学院绝不是为了省下10美分的钱——而是因为这一天遭遇了1888年那场著名的暴风雪。街上有轨电车都不跑了,我也只能走着去学校。我在第三大道东1号下面艰难地踩过大堆大堆的积雪,从这里走过去很能躲避一些暴风雪。那天到校的学生和老师都不多。

我总是从家里带上午饭;大学最初的两三年里,我会穿父亲不穿了的衣服。这时候,我的个子蹭蹭地往上长,好像我吞食了杰克的魔豆一样。不久,我的腿就长得很长,穿不了父亲的裤子了,但母亲还是把他的外套改了给我穿。

CCNY当时与现在一样,是一所男孩子想接受教育便能免费获得良好教育的大学。我们不交学费,还能发到书籍和笔记本,甚至还有铅笔。作为对免费接受教育的回报,我们必须努力学习。入学要求很高;平时的学业标准也很严格,每学期学校举行两次考试,跟不上的人就要被退学。

我上的班约有300人,尽管辍学的人有很多是因为经济缘故,而不是因为课业不过关,最后只有50人毕了业。

很多男孩子课后都去打工。加诺·杜恩(Gano Dunn)后来做了电气工程师,获得的荣誉多得可以填满一页纸。他一边在公园大道宾馆做晚间电报员,一边读完大学,还供养了寡居的母亲。我替父亲保管书籍,并为他负责收账的事务。

起先,我注册学习的是科学教育课程,这门课程强调学习理科的各个学科和现代语言。然而,不久我便转学古典教育课程,这门课程则注重对古典语言的学习;我不得不雇请一位家庭教师帮我迎头赶上。

大学里的全部科目在5年里学完——第一学年或者说预科班学的是高中内容,作为过度好学习更高领域里的知识。学院里没有“快餐”课程,实际上也没有选修制度。

在公立学校,我是以班级第二名的成绩毕业的,但在大学里,我基本上把自己的机会都浪费了。我学得最糟糕的科目是绘画和科学。关于化学课,我惟一的记忆是,把一些硫酸调制成一种臭不可闻的东西,还把那东西倒进另一个学生的口袋。那些叫“某某学”的科目——生物学、动物学和地理学等——是由威廉·斯特拉福德教授上的,他身高六英尺四英寸【注:1英寸=0.0254米】,五官英俊标致,蓄着一溜金色小胡子。我觉得他偏心眼儿,只对有些学生好,而我不在其中。我对斯特拉福德极为不满,以至于他一向我提问,我本来可能还知道的那点儿知识就忘得一干二净。

给我印象最深的教授是政治经济系的乔治·纽科姆。他戴着金边眼镜,看上去像个老派英国人。他说话音量不大却很尖利,为了让声音好听些,便把糖含在嘴里吮,他常说:“想下棋的先生可以坐在后面的座位上,希望听我讲课的先生可以在前面就座。”

我虽然也会下棋,但总是坐在前面,很少错过这位教授讲的内容。

我后来取得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我从他这儿学到的东西。纽科姆教授要是还活着,绝不会赞成当今流行的一些经济理论。他坚持向我们灌输供求法则,教我们信赖这一法则。正是在他的课堂上,我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话:

“当价格上升时,会出现两个过程——产量增加、消费下降。结果,价格会逐渐回落。如果价格降得太低,又有两个过程产生——人们不愿意继续亏本生产,从而导致产量减少;另一过程便是消费增加。二者的合力往往会建立起正常的供求平衡。”

10年之后,因记住了这些话,我变得富有了。

纽科姆教授不仅教政治经济学,还教哲学、逻辑学、伦理学和心理学——都在一门课程中讲授。今天,这些科目恐怕要支离开来,由好几位教授承担了。我相信,这些科目全由同一个人讲授会让学生获得相当多的好处。太多太多的教育者似乎已忘记,除非把这些科目当做整体的一部分放在一起思考,否则教不出好的经济学、好的政治学、好的伦理学和好的逻辑学。

一般说来,经济学在大学里都教得糟糕。随着过度专门训练的出现,还产生了一个趋势:误把获得信息当做接受教育,由此造就了“考试专家”,而这些“考试专家”因填鸭式教学脑子里只是塞满了有用的细节,对于如何思考,并未受到训练。

我还认为,希腊语和拉丁语不再作为所有学生必学科目的做法是一个错误。在纽约市立学院,我阅读了大部分希腊语和拉丁语经典著作的原文,可以用拉丁语进行交谈。学了这两门语言之后,我感到能理解和欣赏我们文明背后的文化背景;如果不学习这两门语言,我便无法得到这样的感受。

波罗伊·米切尔(Purroy Mitchell)市长在位期间,我是纽约市立学院的一名理事,学院启动一次变革,要变成一个工业学校。一天,所有理事被召集到市政厅与市长座谈。当时,我脑子里想的全是留在华尔街的一次股票操作,我凝望着窗外,突然听到有人说:“第一步就是要废除拉丁语和希腊语的教学。”

我坐在椅子上猛然旋过身来,问道:“怎么回事?”

有人给我解释了。

我接着开始发言。有个人试图叫我不要说话,我就是不肯停下来。我争辩说,一种教育的价值,不在于你往自己脑子里储存的事实资料,而在于你获得的思想训练,在于你因认识过去的伟大思想而获得的关于生命的一般哲学。教育应该为学生拓展能引起脑力思索兴趣的视野。倘若剥夺纽约市立学院学生对希腊语和拉丁语的学习权利,那将令他们的头脑和心灵一贫如洗。

我猜想,参加会议的人谁也不会料到一个整天忙于赚钱的人竟然如此声言表示反对。不管怎样,我的发言阻止了将纽约市立学院变成工业学院的计划。在对待所有使课程“自由化”的提案方面,我到头来也都成了所有理事中“最反动”的人。我甚至还反对引入选修制度,坚持主张不受欢迎的课程对年轻人反而有好处,因为那些课程具有磨炼思想的价值。在生活中,我们并非总是在做我们自己希望做的事情,但选修制度就像火车的机车碾过我的心头。

如果现在还是学院理事,我会据理力争,要砍掉“快餐”课程,让“那两门死语言”恢复其往日的重要地位。

另外一个“老派”的小教育实践,就是让学生当着全体同学的面发表正式演说。这种做法在我的学生时代非常盛行,现在也可以复兴,让学生获得相当多的益处。

每天早晨,我们排成纵队,全校师生大集合。亚历山大·斯蒂沃特·韦伯(Alexander Stewart Webb)将军是学院院长,他总会先给我们诵读《圣经》上的文章,以此开启师生大会。然后,就有一名大二学生爬上讲台,发表一次“严肃讲话”——就是背诵诗歌或散文;紧跟着一名大三学生和一名毕业班学生会发表他们为此场合撰写的“正式演讲”。

我大二第一次发表“严肃讲话”时,惊恐万状,恐慌的心情几乎与遭遇“啊嘟哆儿哒”突发事件时完全一样。大三时,为了发表正式演讲,我特意穿了一条不同颜色条纹相间的裤子和一件带马甲的黑色外套。我爬上讲台,首先向韦伯院长鞠一躬,再向全体老师鞠一躬,在这个过程中,我的双膝一直战栗不止,心里像在撞鹿。有些学生做鬼脸、打滑稽的手势,就是想逗你发笑,要保持镇静谈何容易。

对于我的那回首次正式演讲,我能想起来的只是开场白的一句话:“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快乐。”我不记得这是在什么地方拾来的一句引用语,还是自己独创的一句话,但我知道它是一句真理。

从上面所说的内容中,你不应得出结论认为,我们在学校内外没获得过多少快乐。

正是在大学期间,我第一次成了歌舞杂耍表演的热烈崇拜者。花上25美分,你就可以在戏院的顶楼包厢里观看表演。我们常在售票处门前排队买票,站队时会推推搡搡,买到票后便飞奔上楼,希望在前排抢到座位。

西23大街上的尼布罗园(Niblo’s Garden)和一家戏院是我记得特别清楚的地方。随着新的戏院在远些的闹市区建起来、家庭经济状况好起来,我们也去那些新戏院看戏。母亲和父亲总是尽量让我们接触那个时代第一流的莎士比亚剧演员演的戏。但说起来让人伤心,我现在对那些演过的莎士比亚戏剧记得的情节还没有《黑钩子》(The Black Crook)多。

《黑钩子》是我看到的其中妇女穿着紧身衣的第一部戏。你要是看过那部戏,应该会感觉很不一般。

对于国内政治,我们当中如果说有的话,也很少有人提得起多大兴趣,尽管我隐隐约约记得,有人付给我50美分让我举着火把参加一次支持格鲁弗·克利夫兰(Grover Cleveland)的游行。当然,我们对学校内政治还是非常热衷的。大学毕业那一年的上学期,我被选上了班长,下学期又被选上了班里的书记。迪克·莱登(Dick Lydon)是跟我关系最密切的哥们儿,后来做了纽约州最高法院的一名法官。我和他轮换担任这两个班级职务。另外,我还是所在毕业班的班日活动委员会主席。

那些由两三个希腊字母命名的大学生联谊会或称为兄弟会的社团在大学里发挥着很大作用。尽管许多犹太学生在大学里表现突出,但兄弟会却严格地把他们排斥在外。每年我都得到加入兄弟会的提名,接着便是他们就我的提名进行长时间的争吵论辩,我一直没被选中。尤其对于那些认为南方人没有北方人宽容大度的人来说,或许值得指出,我弟弟赫尔曼在弗吉尼亚大学读书期间,一想加入兄弟会,马上就被接纳了。

在我的大学时代,仅次于“秘密社团”的“非常时髦”的社团就是文学和辩论类协会。我属于两个协会,一个叫Eiponia,这个协会只限于毕业班的学生参加,另一个叫Phrenocosmia。

Eiponia协会的成员总是轮流在各自家中集会。每次集会时,首先听会员谈一谈霍桑(Hawthorne)、艾默生(Emerson)或梭罗(Thoreau)等人的作品,然后由此次特别指定担任批评责任的会员对发言者的论述进行体无完肤的批驳。协会记录上显示,我就威廉·迪恩·豪威尔斯(William Dean Howells)发表过一篇论文,并就另外一个Eiponia会员关于奥利弗·温德尔·霍尔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的观点展开了批评。

Phrenocosmia是一个辩论协会,对一些“肤浅”的主题更是持鄙视的态度。我毕业那年,协会辩论的“问题”就有如下这样的:

辩题: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

辩题:培根写作了莎士比亚戏剧

辩题:托拉斯对合众国的至高利益极为不利

我现在想不起来曾参与过哪一场辩论。尽管因作为辩论协会的会员为人所知而感到得意,但一想到要在公开场合说话,我还是惊恐不已,所以一旦遇到实际辩论的机会,我也就退避三舍了。

虽然此时我已不再那么腼腆,但在聚会时或是参加大型集会时,我仍然感到很不自在。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去参加一个远房表亲的婚礼。我坐立不安,只待了一会儿,便偷偷溜出客厅,跑到地下室躲起来,一直待到婚礼结束。

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第一次参加多人派对时心里感受到的那种恐慌。那是庆祝迪克·莱登三个可爱姊妹当中的玛丽首次公开参加社交的聚会。迪克经常到我家里来,我也常去他家里,所以我对他的几个姊妹都很熟悉;但想到要参加一次正式聚会,我就紧张得直冒冷汗。迪克知道我害羞,便告知我母亲邀请我参加,还跟她说一定让我过来。果然,母亲告诉我是她自己要我去,要不然我都能宰了迪克。

我提醒母亲,我没有晚礼服可穿。她回答说,父亲的晚礼服套装就挺合适的。这时候,我在读大学最后一年或是倒数第二年,尽管父亲有六英尺高,但此时的我还要高。

那次聚会的傍晚,母亲摊开父亲穿的套装、一件衬衫和一条领带。我费力地把它们穿上了身。裤子太短,是我们男孩子所说的那种“高脚裤”。母亲拿来几枚安全别针,用布料把吊带拼接起来,让裤子至少长点儿,结果裤子垂下来盖住了我的鞋面。马甲也太短了,母亲把它别在我的衬衫上,这样一来,太短的缺陷便不太引人注意。

我的双手细长、骨瘦如柴,长长地垂在外套的袖子外面。对此,母亲怎么也想不出办法来弥补。我双臂一动,外套的背部还会向上拱起,这也没办法补救。我看镜子时,发现大颗大颗的汗珠在自己的额头上闪闪发亮,我的脸像纸一样惨白。

为了确认所有别针都别牢了,母亲最后又检查一番,随后便拉住我的手,把我领到前厅,拉下我的头,亲了亲我。

“你是世上最俊的小伙子。”她说。

这让我的心情稍好了点。

“要记着,”她又说,“你的血管中流淌着王族的血液。”(母亲总是说她是大卫王(King David)的后裔。而且,她要是说点儿什么,那一定是说这个。)“谁也不比你更优秀,但在证明自己之前你也不比任何人更好。”

我匆匆套上大衣。母亲拍拍我的后背,让我确信每个人见到我都会愉快的。我关上门,脚步轻快地上路。可我还没走多远,勇气就开始慢慢地溜走了。当我到了莱登家的房子时,夕阳的余晖像华盖一样笼罩在他家的前门上,我感到怕得要命。有好几次,我从他家屋前走过,最后才鼓足勇气走进去。

我被让进门时,注意到让我进去的那个仆人穿的服装。他穿的衣服比我的不知合适多少倍!

“先生,请上二楼后面。”他给我引了路。

我找到那个房间,脱下大衣。就我一个人。看来其他所有客人都在楼下,我听到从那儿传来音乐声和欢笑声。我匆匆瞥了一眼镜中自己惨白的脸色和极不合体的衣服,再也迈不动步子下楼了。

我不知道在梳妆室待了多久,突然听见一个女孩的声音:

“伯尼·巴鲁克!你在那儿干吗?”

她是贝茜·莱登(Bessie Lydon),迪克的二妹。

她一把抓住我的手,拽着我蹭蹭走下楼梯。我感到自己一路上把安全别针全都弄脱落了。我还在那儿恍恍惚惚的,这时贝茜把我介绍给一个美丽的姑娘,她仿佛驾着天蓝色的云朵在空中飘然而行。反正,那就是她给我思绪繁乱的心里留下的印象。

接下来,我知道的事情便是自己在跳舞了。又有一些别针掉到地板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但似乎没人注意这些。尽管那时候我跳起舞来笨拙别扭,我还是很好地挨过了礼服带给我的不愉快。此后,我便玩得很开心。

晚餐时,我狼吞虎咽吃了多少啊!几天来,我苦思冥想着这次讨厌得要死的煎熬,一直都吃不下什么东西,我真的饿坏了。

也许我夸大其词,说那天晚上我的外表多么荒诞不经,但毫无疑问,大家一定能看出来我穿的衣服就是不合适。不过,那些可爱迷人的人让我忘了这一点,他们帮我第一次在大型社交聚会上玩了个痛快。

此后,每当我看到一个人,不管是年轻的还是年老的,与我在一起因陌生感到尴尬,我无不想到这件事。我总是尽力做点什么,好让感到尴尬的人心情放松下来。

除了个性腼腆之外,困扰我的主要难题是我脾气暴躁。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形:母亲看到我火气越来越大时,总会伸出一只手拍拍我的肩膀,阻止我发火。她经常劝告我:“要是没有让人愉快的话可说,就不要作声。”

追根溯源,我脾气不好,很可能是因为我在孩提时老是遭人打败、遭人欺负。但不管怎么说,我对自己的体格越来越自信,自我控制的能力似乎也随之渐渐提高了。

读大学的时候,我在自己的卧室里留着一副双杠,每天都在杠子上练习。当时42大街有一个年轻男士希伯来协会(YMHA)的健身房,我花了大量时间到那里锻炼。

那个时代有一项很流行的运动,就是为期7天的“随心所欲越野赛”(Go As You Please Races),参赛的人可以自由选择运动方式,或奔跑、或慢跑、或行走。我往往尝试着效仿那些获胜者,环绕中央公园行走、奔跑和慢跑。

到毕业那年,我对运动已经相当擅长。我的身高长齐了,达到6英尺3英寸,体重大约有170磅【注:1磅=0.45359千克。——编者注】。很奇怪,我大部分体重都集中在上半身。双腿细得像烟斗柄,与挺宽的胸部形成鲜明对比,我穿着棒球服或是跑步短裤出现时,这种反差总会引来他人开心地又笑又叫。

我是学院曲棍网兜球(lacrosse)队的队员,也是拔河队的队员,在这两个队里,我在精神上弥补了体重不足的缺憾。有一段时间,我还自命不凡,以为自己在竞走和短跑方面都很不错。但当我发现自己跑100码【注:1码=0.9144米。——编者注】最短的时间是13秒时,便不再自以为是了。

我还是会突然间大发雷霆。有一天在学院里,我正走上一段楼梯,忽然前面有个学生咒骂我,还连带骂了我母亲。我一个摆拳将他击倒。我们俩都被传唤去见韦伯院长,他曾在葛底斯堡指挥过北方联盟军队的一个旅,在我们眼里似乎是一个严守军纪的典范。

被我打的那个学生脸上流着血。韦伯将军严厉地盯着我,突然大声谴责我:“你是个绅士,还是绅士的儿子,竟然会打架斗殴!”

“先生,我是打了,”我回答说,“我想打死他!他骂我母亲,骂得很恶毒。”

韦伯将军命令我走进他里面的办公室。很快他就进来说:

“你这种年轻人就该上西点,但我还是得暂令你停学。”

听从韦伯将军的建议,我决定争取到那所军事学院去。父亲给我仔细检查身体。当他拿着一只钟靠近我的左耳边时,我听不到滴答滴答的声音,我感到非常吃惊。原来,我的那只耳朵差不多全聋了。

后来,我记起一场棒球赛。我相信就是跟曼哈顿学院打的那场比赛,比赛是在一块空地上进行的,那个地方现在叫莫宁赛德高地。比赛进行到第九局,垒上有两三个人,我代表跑垒制胜的一方。几个男孩子大喊大叫起来:“本垒打,矮子!本垒打!”

我不偏不倚击第一球就击中了。我现在好像还能感觉到击球时的撞击力。跑垒员安全跑回本垒。在棒球被接球手接中的同时,我也跑到本垒板。我撞到接球手身上,把他手中的球撞丢了。裁判大叫:“安全上垒!”

一场架打起来,有个人用球棒猛击了一下我的左耳。尽管我当时不知道,实际上那一击打损了我的耳膜,当然,也断送了我上西点军校的前程。

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我在华盛顿与一些军官一起工作,解决战时动员问题,我总会跟他们聊起这件事的经过,说到要是没有那场棒球赛,我可能已是将军了。

到我从纽约市立学院毕业时,由于积极参与班级政治,由于是个相当擅长运动的人,我开始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在城里已算得上一个像模像样的男人了。

离开大学之后,我继续执行强身健体的计划,定时到约翰·伍兹(John Woods)经营的健身馆锻炼,成了那里的老主顾。伍兹的健身馆位于第五大道和麦迪逊大道之间的28大街,下面有一个替人养马、出租马匹的马房,这健身馆相当于运动员俱乐部,很受欢迎。健身馆的常客中有一些当时知名的男演员,有律师、经纪人、牧师、职业拳击手以及各种各样的专业运动员。

在伍兹健身馆,我打了很多手球,但我的精力大半都花在拳击上。在这里定期健身的“职业人士”,包括鲍勃·菲茨西蒙斯(Bob Fitzsimmons)、乔·卓恩斯基(Joe Choynski)、比利·史密斯(Billy Smith)、塞勒·沙凯(Sailor Sharkey)、汤姆·莱恩(Tom Ryan)等。我常常观看他们训练,一看就是好长时间,试图得到一些指点。要是心情好,这些职业人士也可能降尊纡贵,给我们指出不足之处,给我们演示怎样克服笨拙的毛病。

菲茨西蒙斯告诉我,我的主要问题在于出拳不够凶狠。“当你击打一个人的下巴时,”他建议说,“就要尽力把他的整个下巴打掉。当你击打他的腹部时,就要让拳击手套刺穿他的身体。”菲茨西蒙斯还经常提醒我:“在打的过程中,不要气恼。”

在伍兹健身馆发生的一场拳击赛,至今仍是我感到最惊险刺激的记忆之一。那是我跟一个红头发警察进行的一次较量,他治安巡逻的路线在第五大道。他大概跟我一样高,但比我重了好多磅。他也是个不错的拳击手。

开打后不久,他很快便在拳击台上满处追打我。我的鼻子和嘴巴流着血,我坚持着,用尽每一个学过的招式和技法跟他耗着,但似乎都不起作用。

我开始感到头昏眼花、天旋地转。可能我的对手也变得稍微有点儿松懈大意了,反正有那么一瞬间他没护着身体,我使尽全力用左拳击中他的腹部,紧跟着就用右拳猛击他的下巴。

那个高大壮硕的警察倒向拳击台地板,蜷作一团;看到这一幕,我一生中再也没有比这更感到惊讶的了。那个时候,拳击手击倒对手后,裁判不会命令拳击手站到自己的那个角落里去。由于大力出拳,双肩已毫无力气,我站在被我击倒的人身旁,等他站起来。但他纹丝不动,直到一桶水全泼到他的脸上,才轻轻地动了动。我感到有人突然拍了一下我的背部,便转过身来,面前站着满脸雀斑、咧着嘴笑的鲍勃·菲茨西蒙斯。

“可惜,职业拳击台失去了你这样的好汉。”他大笑着说,“你本来快被击败了,但坚持了下来。那是你的一贯作风。你现在知道自己的感觉,或许感觉很不好。但你不知道另一个家伙是什么感觉。或许他现在比你更糟糕。”

“在一个人被打得不能动弹之前,战斗远未结束,”他强调说,“只要你不是那个人,你就有机会。要成为冠军,你得学会索取,否则你就不会给予。”

我始终努力地将这一行动准则带到与拳击台迥然不同的领域。虽然这并未让我总是发挥得很好而处于领先地位,但的确使我赢得了很多很多不遵循这一准则就会失败的斗争。在任何一项努力中,要达到顶峰,你必须含辛茹苦——这些苦涩或是其他男孩的嘲笑奚落,或是其他男人的冷言冷语、威胁恐吓、没日没夜的对抗,或是自身希望破灭带来的极度痛苦,等等。

直到今天,我依然是个狂热的职业拳击迷。较年轻的时候,我收集了一些杰出拳击手的照片;即便结婚之后,我还在自家房子的地下室里设置了一个拳击台,经常在房间里对着沙袋练习。

我总是会做些体能训练,毫无疑问,这有助于我长期保持身体健康。但我从拳击训练中获取的主要益处却是,能够控制自己的坏脾气,以及因体格不断增强而获得与日俱增的自信。有人告诉我——我也表示同意:如果不能达成和解和谅解,当你知道予以痛击便能达到目的时,与人和解和理解他人便会更加容易。

大约22岁时,我摆了个姿势照了张相。照片上显示,我蓄着一撮小胡子,满头几乎全是卷曲的黑发,肌肉发达的双臂抱在裸露的胸前。那张照片仍然摆在我家客厅的台子上,看着那张照片,我便会想起最初来到纽约的那个矮胖小男孩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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